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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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审核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05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ZXDCG2023042771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480,000.00元
采购需求: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审核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提供完整审核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能力;
2、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并具有专业队伍及长期服务的能力;
4、截至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
注: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gsbj@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电话;010-6086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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