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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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河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资采供中心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23)-05-34)
项目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一、招标条件
河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资采供中心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河北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品原材料采购:A包:蔬菜(水果)类1;B包:蔬菜(水果)类2;C包:鸡
蛋类;D包:猪肉(下水)类;E包:杂粮(高筋粉、特精粉、面条)类;F包:饮料小食
品类;G包;冷冻食品(鱼类、大火腿肠、烤肠)类;H包:副食调料类;I包:豆制品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包:蔬菜(水果)类1;(002)B包:蔬菜(水果)类2;(003)C包:鸡蛋类;
(004)D包:猪肉(下水)类;(005)E包:杂粮(高筋粉、特精粉、面条)类;(006)F包:
饮料小食品类;(007)G包:冷冻食品(鱼类、大火腿肠、烤肠)类;(008)H包:副食调
料类;(009)I包:豆制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包:蔬菜(水果)类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B包、C包、E包、F包、G包、H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 售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D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 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商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3)I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002B包:蔬菜(水果)类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B包、C包、E包、F包、G包、H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 售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D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 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商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3)I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003C包:鸡蛋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B包、C包、E包、F包、G包、H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 售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D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 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商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3)I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004D包:猪肉(下水)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B包、C包、E包、F包、G包、H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 售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D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 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商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3)I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005E包:杂粮(高筋粉、特精粉、面条)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B包、C包、E包、F包、G包、H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 售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D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 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商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3)I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006F包:饮料小食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B包、C包、E包、F包、G包、H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 售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D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 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商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3)I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007G包:冷冻食品(鱼类、大火腿肠、烤肠)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B包、C包、E包、F包、G包、H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 售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D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 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商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3)I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008H包:副食调料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B包、C包,E包、F包、G包、H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 售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D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 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商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3)I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0091包:豆制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B包、C包、E包、F包、G包、H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 售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D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 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商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3)I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3日17时00分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Q4月0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日编号:HBHY(2023)-05-34
项目名称:河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资采供中心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A包:蔬菜(水果)类1;B包:蔬菜(水果)类2;C包:鸡蛋类;D包:猪肉(下
水)类;E包:杂粮(高筋粉、特精粉、面条)类:F包:饮料小食品类;G包:冷冻食品(鱼
类、大火腿肠、烤肠)类;H包:副食调料类;I包:豆制品类。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B包、C包、E包、F包、G包、H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 售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D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 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商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3)I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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